高速上,仅仅停了一分钟,就要被罚款200元,这事儿发生在了最近,一位烟台车主就碰到了,他认为自己仅仅是临时停车去更换一下司机,并且又没有出现事故,那么交警凭什么要罚款呢,咱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起引发了争议的处罚案例,看一看究竟是交警太过严格,还是车主太大意了呢。
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有据可查
执勤的民警徐义龙,于荣乌高速之上,察觉到一辆小型客车在应急车道停靠,旋即快步上前展开处置行动。他自始至终开启执法记录仪,从发觉车辆起始,一直到处理完结,其间的每一个环节,均存有视频作为证据。那记录仪明晰地显示出,徐义龙在执法起始之际,便已然表明自身身份,整个进程全然契合规范。
经过记录仪语音识别得以确认,所有执法指令均是由徐义龙本人发出的。这表明执法主体清晰明确,不存在任何身份模糊不清的状况,并且也消除了有人对“是否是协警在执法”产生质疑的疑虑。
违法事实清楚处罚依据明确
驾驶员王东亮驾驶鲁KDE6675车辆,先是在应急车道上行驶了一段路程,之后停在应急车道内差不多一分钟,这段视频已被大队调取且反复查看,事实清晰明了无可置疑,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十六项规定,这种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应予以处罚。
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有人或许会讲“没造成危害就不该罚”,然而法律惩处的是违法的行为本身,并非等到出了事故才去追究。荣乌高速日均车流量达到1.3万辆,要是每个人都秉持着“不出事就行”的心态,那么这条高速早就陷入混乱状态了。
情节轻微说法站不住脚
王东亮进行辩解声称自己单纯只是想着去更换驾驶员,于此情形属于情节轻微一级。可是,认真细致去分析于当下而言现场所呈现的状况就能够知晓,这个给出的理由根本就绝对绝不可能得以说通阐述明白。他进行停车的那个位置跟莱州服务区只有刚刚好仅仅才3公里的距离,跟莱州收费站也仅仅才只有4公里的距离,按照正常的车辆行驶速度开过去那么算起来也不过是在大约两三分钟的事件范畴之内。
倘若确实是要更换驾驶员,完全能够于服务区或者驶出收费站之后再去开展。在高速公路之上随意停车来换人,这体现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着实是存在着问题。高速路上车速特别快、车流也很大,事故常常就在一瞬间发生,这样的行为给自身以及他人带来的安全隐患可谓是非常大。
远程执法符合双人执法要求
此次执法现场仅有徐义龙这一位民警,然而在作出处罚决定之际,他借由视频连线这种形式与另外一名民警展开了远程会商。这般执法模式乃是交管支队所推行的全新方式,它既将警力不足的问题给解决了,同时也保证了处罚是由两名民警一块儿作出的。
在远程执法进程里,有另一名民警借助视频知晓了现场状况,进而参与到处罚决策之中。此方式不但契合了法律规定,而且还提升了执法效率,属于现代警务的一种创新举措。
行驶证只是暂时查看并未扣留
有这样一种说法,即交警扣留了当事人的行驶证,然而记录仪视频清晰显示情况并非这般。徐义龙于应急车道发觉违法车辆之后,为保证安全,先是让王东亮出示驾驶证以及行驶证,接着引导他前往莱州收费站进一步去了解情况。
车子抵达收费站之后,民警对停车缘由进行了询问,对基础状况予以了了解,当场便将行驶证归还给了王东亮。整个流程仅仅是临时查看证件,不存在任何扣留举动,“违法扣留行驶证”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安全意识才是问题的关键
此次处罚的关键并非在于那二百元的罚款,而是在于安全方面的意识,高速公路并非是平常普通的道路,应急车道乃是生命的通道,随意违法占用会给每一位出行的人带来危险,那些遵守规章制度的驾驶员每日在荣乌高速上安全地行驶,他们的权益同样是需要得到保障的。
对那些安全意识欠缺淡薄的驾驶员来讲,遭受接受处罚并非是目的所在,而真正切实所需的是对自身行为行径进行深刻反思反省。安全地出行并非仅仅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空话话语,确切而言这是每一位驾驶员都应当时刻牢记在心的责任义务。
你平常于高速之上碰到过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形吗,你认为针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应当更严厉些还是更宽松些,欢迎在评论区域留言分享你的见解,点个赞以使更多人瞧见这篇文章,一同为安全出行贡献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