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疫情最为严重的那几个月,全国有近8600万家企业面临着停工停产的情况,无数人突然就被通知要“在家等通知”,然而等来的却是公司所说的“停薪留职”这四个字。这可不是段子,而是真实在深圳、广州、上海等地发生的普遍现象。政策提到“延期上班”,公司说的是“停薪留职”,把这两个词放在一起,你的工资很有可能就归零了。
先分清政策说的“延期”和公司说的“停职”是不是一回事
人社部在2020年发布过明文规定,对于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致使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然而很多公司钻空子,将“延期复工”私自改成“停薪留职”。广东针对2.5万家企业的调查显示,23.6%的员工被口头通知“不用来,没钱发”。你要做的是先去确认公司属于“政府要求停工”还是“企业自主决定停工”,若是前者就必须发钱,若是后者则可以协商。
深圳有个电子厂,其员工在2021年打赢了一场官司,这场官司极具参考价值,公司以疫情作为理由,实施了停薪留职3个月的举措,员工凭借政府发布出来的停工通知,将此事告到了仲裁委,最终拿回了2.1万的工资,关键的证据便是当地政府要求企业延期复工的相关文件,还有公司并未正式发出停薪留职通知书这一情况,千万别轻信口头承诺,白纸黑字才是确凿无疑的证据。
停薪留职第一个月必须全额发工资
劳动法所做规定着实极其明确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内,哪怕员工并未去上班,企业依旧得依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相应工资。2020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判定过一个案子,某餐饮公司让员工停薪留职达20天,却一分钱都未曾发放,之后法院判定该公司需补发全部工资并且还要额外加上赔偿金。那么这个周期究竟是怎样进行计算的呢?并非是按照自然月来计算,而是从原定的发薪日开始往后推延30天。
若是你属于2月10日原本应发放工资的情形,公司于2月11日发出通知要求停薪留职,那么直至3月10日之前的这30天时间里,公司必定要按照原来工资数额给你发放。待到跨越30天之后,方才步入“第二个支付周期”,此时公司能够仅仅发放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在各个地方并不相同,上海为2420元,深圳是2360元,千万别被公司那一句“没钱发”给蒙骗过去了。
超过一个月公司可以只发生活费但不是不发钱
当许多人听闻“停薪留职超出一个月仅发放生活费”之时,便会觉得公司能够随意给出个三五百。事实上,各个地方均存在严格的标准。江苏作出规定,此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浙江同样是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四川亦是百分之八十。在2022年,成都有一家物流公司给员工发放300元“生活费”,结果被员工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最终按照1780元进行了补差处理。
留意,这个“生活费”并非公司能够随心所欲发放、抑或随心所欲不发放的。哪怕公司运营陷入困境,也务必支付此笔款项。要是公司连生活费都予以拖欠,你能够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主张被迫离职,公司还得给予你经济补偿金。武汉疫情时期就有137名职员集体打赢这类官司,人均获取1.2万。
停薪留职期间社保必须正常缴纳
这可是极易被忽略掉的坑,好多公司嘴上说着“停薪留职,社保你自行去想办法解决”,这是不对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来讲,在劳动关系处于存续的这个期间范围内,用人单位必定得为职工去缴纳社保。在2020年的时候,人社部特意发出函件着重强调,在疫情期间企业是不可以凭借停薪留职这样的理由去停止缴纳社保哩。杭州有个案例特别具有典型性,公司给员工进行了停薪留职6个月的操作,社保却停了5个月,员工在买房的时候发现公积金贷款没办法获批,到法院起诉之后,公司不但补缴了社保,还赔付了2万违约金。
所需做的是,每月去查社保缴费记录,支付宝能查,微信也能查。一旦发现断缴,马上给公司发书面函提出补缴要求。千万别拖延,拖到离职后再想补缴就艰难无比了,因为个人没办法补缴单位应承担的部分。
公司不盖章不出证明你的停薪留职就是无效状态
法令里实实在在不存在“停薪留职”此一法定概念,企业若要使你不从事工作、减少薪资发放,必定得依循法定流程,其一乃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变更协议,其二是单方停工然而需具备充足证据证实经营陷入困境,众多企业仅仅做口头通告,并不出具文件,这般的停薪留职于法律层面上等值于不存在。
在2021年的时候,苏州有过一个被判定案子,公司当时跟员工讲“你先回家去,后续会叫你”,三个月过后称算自动离职。法院据此认定公司未曾履行协商程序,并且也没有书面通知,于是判定公司支付此三个月工资以及违法解除赔偿金。所以,你手中一定要有公司盖章的停薪留职通知书或者补充协议,口头表述一概是无效的。
停薪留职期间找到新工作需注意法律风险
处于疫情反复态势下,不少人于停薪留职阶段前往别的公司从事打零工的活动。在此存在一个陷阱,倘若你同原公司依旧保持劳动关系,同时又与新公司构建起劳动关系,那么新公司无法为你缴纳社保,一旦出现工伤纠纷便极难进行维权。更为麻烦之处在于,原公司有可能以你“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作为理由来解除合同。
2020年,广州存在员工停薪留职后跑去跑网约车的情况,原公司知悉后,以违反规章制度当作缘由将其辞退,法院对公司予以了支持。正确的做法是这样的:要是确定好要入职新公司,那就先跟原公司办理解除手续,哪怕没办法拿到经济补偿,也要先把关系清理干净。要是仅仅是临时去接私活,那就得确保不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缴纳社保,以劳务的形式来进行结算。
倘若你当下正处于被停薪留职的状况,公司竟然连生活费都不予以给到,社保也处于断缴的情形,而且还不出具任何书面文件,那么你接下来打算怎样去进行处理呢?在评论区说一说你的往昔经历,说不定能够对处于同样处境的其他人起到帮助作用。
















